经济金融学院2011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王维琦同学因解除协议补办协议书的公示
作者:就业办
发表于:2011-10-13
经济金融学院2011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王维琦同学因解除协议补办协议书的公示
经济金融学院2011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王维琦(原协议书编号0724112023)于2011年7月19日与山东渤海实用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协议达成书面意见,并经经济金融学院党总支同意,申请补办协议书一式四份,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至10月26日,为期14天。
公示期间,欢迎同学、用人单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华侨大学学生处反映情况。
来电电话:22691552
来信地址:华侨大学学生处(362021)
来访地点:金川三楼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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