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 页 >> 公示栏 >> 文章阅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李汪洋同学因解除协议补办协议书的公示

作者:就业办 发表于:2011-12-3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李汪洋同学因解除协议补办协议书的公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李汪洋(原协议书编号0025295)于2012年12月28日与厦门世联兴业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解除协议达成书面意见,并经材料学院党总支同意,申请补办协议书一式四份,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13日,为期14天。
    公示期间,欢迎同学、用人单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华侨大学学生处反映情况。
    来电电话:6160358 
    来信地址:华侨大学学生处(361021)
    来访地点: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615

| 打印 | 关闭 |

Copyright©2003-2011 BYS.HQ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华侨大学学生处 华侨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泉州校区 Tel:0595-22691552; Fax:0595-22691522; E-mail: bys@hqu.edu.cn
厦门校区 Tel:0592-6160358; Fax:0592-6160309; E-mail: xmbys@hqu.edu.cn